总务处基建修缮科工作职责
1、基建修缮科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基本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能源管理和修缮管理工作。
2、基建修缮科应根据学院的统一规划和部署,提出学院的基本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提出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委托书,按照要求办理基本建设手续、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以及投资过程控制工作,整理并及时向学院档案室移交竣工档案。
4、对学院基本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基本建设决策提供参考。
5、做好学院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学院的正常运行。
7、作好学院水电暖等设施、家俱、空调的维修管理工作。
8、对学院水电暖气等能源进行管理,提倡节约、杜绝浪费,降低学院运行成本。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