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所工作职责

作者:2019/06/28 09:22:47

总务处卫生所工作职责

1、在属地卫生主管部门和学院指导下,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工作,为师生员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负责新生入学健康检查,定期对学校各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3、对学校内危重病例实施抢救。校内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应当及时转上级医疗机构诊治。   

4、协助教务部门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选修课或必修课)或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增强学生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学生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5、开展学校内医疗服务,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控制工作。   

6、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7、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与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8、加强药品管理,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9、完成学院及总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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